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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印章的发展和应用现状的分析与思考(转)
广州印章公司
2011-04-27 21:23:26|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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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印章的发展和应用现状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作者在对国内外电子印章应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对我国电子印章应用前景的分析思索和建议,可供有使用电子印章需求的单位和同行参考。 关键词:电子签名法;电子印章 1、电子印章概述 随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与实施,“电子印章”也开始悄悄地热了起来。面对这个新生事物,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的由来和应用范围?电子印章的法律依据?电子印章和传统的印章有何区别?电子印章能否替代传统印章?电子印章的安全性?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之间的关系?如何使用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对电子文书有何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后的电子文书能否得到文书接受方的认可? 1.1电子印章的定义 目前业界对电子印章还没有公认的定义,但有这样描述电子印章的:“将传统的物理公章或名章的印迹通过PKI技术进行加密,存储于数字证书存储介质中,能加盖于电子文本的新型电子版印章”。这个描述不仅没有得到公认,显然也是很不严谨的,但确实描述了电子印章这个概念的轮廓。 我们试图给电子印章做一个定义:用于电子文书中作为电子签名的可视化表现形式,具备传统印章的视觉效果;采用有效技术使电子印章关联于所使用的电子文书,且这种关联性遭到破坏(如所关联的电子文书内容被修改、电子印章的表现形式被挪做它用等)后能够被发现;关联性鉴别技术有相关的法律为依据。 1.2电子印章的由来 电子印章早在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 在我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之前,电子印章一直没能得到广泛的承认和应用,所以,国内较早从事电子印章研究的公司并不多;在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后,才使得电子印章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与应用有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国内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有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百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金山软件公司等。据了解,这些公司的电子印章产品均已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产品销售许可证,并有一些成功的案例。 1.3电子印章的应用特征 (1)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的有效表现形式:当用电子签名技术验证某份电子文书的真实性时,才能正常显示电子印章; (2)电子印章必须存储在可移动的、安全的介质中(如USB-Key):使得电子印章实物化的同时,不能被随意使用并能防止被非法盗用; (3)一个实物印章只能对应一个电子印章:同一印章不能同时存在多个有效的实物载体中,即电子印章与传统印章一样,是不允许有备份的; (4)电子印章的使用:电子印章的使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对电子签名本身及电子文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4电子印章的安全特点 (1)审批制作严格,难于伪造; (2)身份惟一性; (3)不可否认性; (4)事前查询性; (5)安全防盗性; (6)高效率低成本; (7)便于系统管理和监督检查; (8)利于对印章的动态管理。 1.5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的关系 现阶段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把电子签名技术变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签名盖章方式,比较符合人们传统的信用习惯与诚信体系,对电子签名的应用推广具有一定的价值。 电子印章的具体做法是将电子文书内容的数字签名通过数字水印、加密等技术,使其和电子印章图像进行有效的绑定(如利用隐藏技术将数据隐藏在电子印章的图像中等)。验证电子印章真伪的过程其实就是验证数字签名的过程。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 1.6电子印章和传统印章的比较 共同点: (1)具有相同的视觉效果; (2)不允许存在两个(或以上)有效的电子印章实体,即不允许有备份; (3)使用管理手续相同; (4)在满足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电子印章的使用具有和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差别: (1)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2)所基于的防伪技术不同,电子印章所基于的数字签名技术,真正实现了难以假冒,安全性更高; (3)电子印章通常只用于电子文书; (4)通过普通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相当于原件的复印件; (5)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目前还只限于系统内部。 1.7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中规定电子文书不适用的四种情形中,电子印章同样也不适用。除此之外,凡在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中,电子印章也同样适用。 1.8专家谈电子印章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教授说:“《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印章法律效力之后,安全的电子印章将会逐步取代传统印章,从而使电子文件取代纸质文件,这就可以实现应用流程的全程信息化,可以实现真正的无纸办公。电子印章是中国的特殊需求,所以本国一些软件公司在这方面有优势,书生公司是其中的一家。我国软件公司在电子印章方面做得比外国公司好,从一个侧面说明,只要立足于自主创新,中国软件公司是有前途的,是能和外国软件公 司竞争的。电子政务建设必须保障信息安全,这就应当采购本国软件和服务。海淀工商局采用本国的电子印章软件是正确的,其他的电子政务建设也都应当这样做。” 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务专员、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席陈拂晓先生:“理论上讲,《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印章的广泛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电子印章的广泛应用。但是,电子印章却不像手迹、印鉴那样简单方便和好用,它必须能够真正解决文件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这两大问题。这就需要技术来保证。就目前来讲,电子印章并未实现广泛应用。一是许多技术问题尚未解决,如多重电子签名问题,限制了使用范围;二是公众广为使用的编辑器,如微软的Word等,无法保证电子签名后的文本格式不变。所以,从实践中看,电子印章实现广泛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知道曾经有专家对几个可视签章软件在Windows XP Professional、MS Word2000/2003、MS Excel 2000/2003环境下的安全性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是它们对文档的保护存在漏洞,如在文件内容的格式更改后,签名和签章却仍然有效。我国现在对于电子印章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公司所提供的电子印章的标准和品质、性能尚存在差异。理想的情况是,这种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应该像纸质文件一样具有完整性,即不可篡改;不可抵赖性,即通过第三方验证可以完全证明文档的主人;同时,可在同一份文档上多重电子签章并各自保证签章所包括的文档部分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还要保证版面的一致性。这样就会比在Office文档上盖章要更加安全和可信。可喜的是,我国科技工作者研发的将电子印章与数字纸张技术结合的成果已经基本做到了这一点。” 2、电子印章的技术架构 目前的电子印章除了必须基于数字签名技术外,还没有统一和标准的技术架构。现有的各种电子印章产品通常都综合使用了支持数字签名、数字水印和生物生理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有些厂商还提出了“数字纸张”的概念并在电子印章的实际使用中采用了这一技术。本文将以广州百成科技电子印章技术架构为例进行介绍。 2.1电子印章的关键技术 (1)数字证书协议:X.509(国际标准); (2)数字签名:RSA公钥体制,算法标准公钥长度1024、2048、4096 bits; (3)数字加/解密: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加密算法; (4)数字水印:印章水印生成之后经许可的加密算法进行封装,以防盗取; (5)数字纸张:解决电子文书在能出现的显示效果不同的问题; (6)指纹识别和数字签名相结合。 2.2数字水印技术简介
 图1数字水印技术架构 (1)数字防伪 数字水印被嵌入后,将分布到原始数据的不同空间,原始数据的某种改动会使得水印信息被破坏并能被发现。 (2)版权保护 数字水印被嵌入后,将随原始数据一直存在,不因数据的某种改动而导致水印丢失。 (3)数据完整 嵌入数字水印的原信息仍可保持数据的完整性。而隐蔽的数字水印只有通过电子印章的客户端系统才可以检测隐含的水印信息。 (4)数字水印生成与鉴别
 图2数字水印的生成与鉴别 2.3数字签名技术和生物指纹识别技术 数字签名技术和生物指纹特征识别技术也是电子印章产品采取的关键技术,由于这两项技术的普及程度较高,本文不对这两项技术做详细介绍。 2.4电子印章的载体 使用电子印章时,可采用多种电子信息载体。另外,根据保护电子印章所使用的安全措施不同,其安全级别也不同,实施费用也不同。当然还要考虑到电子印章便于统一管理、集中或分散使用以及在线认证的功能等因素。 2.4.1 USB-KEY (1)用户盖章时使用USB-KEY电子印章载体(硬件),在验证pin码通过后,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中等,USB-KEY和pin码有被盗用的可能性。实施费用低。 2.4.2 IC卡 (1)用户盖章时使用IC卡电子印章载体(硬件),验证pin码通过后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中等,IC卡和pin码有被盗用的可能性,还必须配备专门的IC卡读卡器,使用不方便且费用较高。 2.4.3指纹仪 (1)用户盖章时使用指纹仪数字签章器(硬件),验证指纹通过,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高,杜绝了身份被盗用的可能性。并且容量大,集成128M-1G的指纹U盘功能,实施费用相对高。 2.4.4其他 除上述常用的电子信息存储介质外,其他电子信息的存储介质也是可以使用的,如光盘、软盘等,但其安全性较低,可根据需求选用。其实,电子印章和传统印章一样,主要还是一个使用安全管理的问题。如果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光盘等电子信息存储介质也是可以使用的。 3、电子印章的应用模式 国内电子印章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目前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印章产品厂商有北京书生和广州百成两家;这两家电子印章厂商都提出了比较类似的电子印章应用模式:需要具备一个电子印章应用平台(百成)或电子印章中心(书生)。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这种应用模式中的电子印章应用平台(或电子印章中心)如果面向本行业或本系统的应用没有太大的问题,如果要让电子印章平台这种应用模式面向社会,应该说还有政策法规上的和产品技术标准上的问题需要解决。即:这样的电子印章应用平台(电子印章中心)需要得到法律的承认,同时,也要在电子印章技术架构的标准上进行规定和统一,才能使得电子印章面向社会和实用化。 3.1应用模式 应用模式一般如图3所示。
 图3电子印章的一般应用模式 由上图可见,电子印章申请、使用、管理都必须以电子印章管理平台(或电子印章中心)为核心。 3.2电子印章申请和使用概述 3.2.1电子印章的申请 使用电子印章的组织(或个人)首先需要到电子印章(管理)中心(平台)申请电子印章,在履行完正常手续并确认无误、合法的情况下,为申请者制作电子印章,并将制作好的电子印章导入特定的存储介质,如USB-Key或IC卡等,并提交给申请者。 3.2.2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 电子印章产品提供商给用户提供电子印章的同时,还会提供一套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这套系统应该安装在电子印章保管者所使用的终端电脑中。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于进行盖章、验章以及电子印章管理等功能。 3.2.3电子印章的使用 电子印章的使用和传统印章的使用方式基本相同。如上所述,首先需要有一台专用的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该系统由电子印章管理平台(电子印章中心)提供并安装在特定的电脑终端上。接下来的步骤一般是: (1)得到有关主管领导的批准。 (2)将存有电子印章的实体(如USBKey)插入电脑终端的USB接口。 (3)启动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 (4)读入需要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 (5)在电子文书中需要盖电子印章的地方点击菜单上的‘盖章’功能按钮。 (6)系统提示输入印章实体的pin码。 (7)输入正确的电子印章使用pin码,则该文书就被盖上电子印章了。 3.2.4电子印章的验证 验证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时,也需要装有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的终端电脑。当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被打开后,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会自动验证该电子文书的电子印章是否有效。如果电子文书被非授权修改过,或电子印章是被复制粘贴在当前的电子文书上的,则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能够发现并立即警告用户电子文书已被修改过或电子文书上所加盖的是无效电子印章,且使得电子印章不能正常显示,从而达到了保护电子文书的完整性以及检验电子印章和特定的电子文书必须是相关联的目的。 3.2.5电子印章遗失 若发生电子印章遗失事件,应立即到电子印章平台(中心)进行挂失,其过程与证书作废处理方式基本相似。 4、关于数字纸张 4.1数字纸张概念的提出 数字纸张的概念最早见于北京书生公司的电子印章产品SEP Writer,提出数字纸张概念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1)不能保证文件显示内容的一致性:例如甲方编辑的电子文书中所使用的字体、字号以及自行设计的特殊汉字是乙方电脑中所没有的,那么就可能出现显示效果甚至内容不同的情况;虽然电子文书的完整性检验没有问题,但显示效果不同就会使得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如果显示内容不同,则更不可能被接受了。(2)不能保证文件版面的一致性:例如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书为100页,乙方收到的文件打开后显示的可能是101页,也可以验证文件没有被篡改,但总感觉不是同一个文件。(3)不能保证文件随时调阅:例如用Office 2003编辑的电子文书用Office 2007可能无法正常打开。而且,用于编辑电子文书的工具很多很多,要使得电子印章产品去适应每一个电子文书编辑工具及其后续的版本,这似乎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再有,如若不能保证随时调阅电子文书,也是不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的。 4.2基于数字纸张技术的电子印章使用过程 基于数字纸张技术的电子印章使用时,电子印章客户端需要增加一个数字纸张制作软件。也就是先将需要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用该软件进行一次转换,即:将电子文书的内容‘打印’到数字纸张上,然后再加盖电子印章。这样就能保证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在任何终端上的显示效果保持一致。 5、关于电子印章平台 5.1电子印章平台概述 随着电子印章概念的提出和应用的发展,提出了电子印章平台的概念。目前的电子印章平台本质上是一个电子印章中心服务机构,它是基于计算机网络的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开放式平台。平台是物理印章管理体系的电子化与网络化的载体,它为各级用户提供了电子印章的制作、发放、管理、备案、查询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 电子印章平台是由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发展而来,只有平台的建立,电子印章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完全具有法律效力才有了技术基础。 目前的电子印章平台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印章由中心系统集中制作、管理,其流程根据我国行政体制及其运作方法设计,同时和有关行业具体定义保持一致。印章管理中心本身就是一个印章权威管理部门的电子化体现。因此从源头保证了印章的权威性和惟一性印章的制作、发放、管理直到销毁都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中心紧密结合用户权限来分发印章,通过使用安全硬件外设存储印章,保证了印章使用的安全和可控;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和销毁都有严格的日志记录,有助于安全审计。用户可以在印章中心鉴别验证印章本身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印章中心对外功能接口全面且清晰,可支持不同功能和特点的客户端,比如在线盖章客户端、离线盖章客户端,基于Word/Excel盖章客户端或基于XML的盖章客户端等。 (4)因为具有独立和开放的印章中心,使印章的使用安全性和权威性都大大增强,并且利于日后系统功能的扩展。 5.2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中心)逻辑结构
 图4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中心)的一般架构和发证过程 注:G2B:组织到公民;G2G:组织到组织。 5.3电子印章平台(中心)功能结构
 图5标准电子印章平台功能结构 6、电子印章产品的应用情况简介 6.1全球首份电子印章多方同步在线签订合同 2004年11月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国旅、国际咨询公司代表将一个U盘大小的智能钥匙与电脑相连,在键盘上输入相应的密码,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的空白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就盖上了。与此同时,在上海的中泰公司代表也同样在合同上加盖了电子印章。新合同的签订也标志着中国安全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系统成功开通。这套系统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印章行业协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组织研发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助理白燕平介绍,电子印章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起到助跑作用,还可以解决所有传统印章的缺陷,从源头上杜绝假章假证泛滥。 6.2海淀工商分局合同科启用电子印章 2005年9月7日,海淀工商分局召开了启用电子印章,实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推介会。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海淀分局副局长曹玉冰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合同科、信息中心负责人以及海淀区的20余户拍卖企业。推介会上合同科采用多媒体形式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思路、做法以及给企业带来的便捷,并现场演示了如何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引起了与会企业的浓厚兴趣拍卖企业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在会上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王珊处长就海淀分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海淀工商分局准备启用的这套系统由北京书生公司研制。 6.3广州石化 2005年,广石化开始二期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将电子印章集成在内控单证审批、财务审批等应用中,目前系统总体用户已经突坡2600用户。该系统由广州百成科技集团公司开发。 6.4中国南方电网总部 中国南方电网总部一期工程中在OA平台应用了电子印章,实现了总部与各省公司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安全合法应用,为办公自动化的顺利实施提供关键保障。 6.5其他应用电子印章的单位 (1)南方传媒集团; (2)广东省核电集团; (3)广州地铁; (4)中港四航局; (5)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上述各单位不同程度地使用了电子印章系统。 7、电子印章应用存在的问题 7.1电子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法规 传统的印章是有使用管理法规的,目前的电子印章还没有相关的使用管理法规。也就是说,目前的电子印章即便使用也只能在本系统、本部门或本行业内。一旦离开了电子印章原使用范围,其他系统、部门或行业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这就牵涉到一个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法规的问题,而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法规需要国家的有关主管部门来制定。 7.2电子印章的法律保障 尽管电子印章技术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基础开发的,但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还是有所不同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在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中,必须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但并没有规定也必须承认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承认电子签名并不等于一定要承认电子印章与传统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要使得电子印章能得到普遍承认和广泛应用,国家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补充完善电子印章的法规 7.3标准化 (1)技术架构的标准化 电子印章说到底也是一个产品,显然,要让全国所有的单位、组织使用同一家的电子印章产品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意味着电子印章要走出单一的行政区划、行业、系统或一个部门,得到其他行政区划、行业、系统或部门的接受和认可,必须解决一个标准化的问题。否则就可能出现离开本行政区划、行业、系统后,电子印章无法使用;这样不仅限制了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同时还可能带来更多的麻烦。因为一个系统或单位在成功推广使用电子印章之后,内部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模式,办公业务流程甚至组织架构也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遇到某些情况(上面要求必须提供纸介文书或对方只能提供纸介文书),还不得不出具或接受纸质文书,这就存在着必须保持两套办公方式和难以将接收到的纸质文书加入到业务流程中等系列问题。 (2)应用模式的标准化 应用模式标准化问题也是一个电子印章推广使用的基础性问题。正如同专家指出的那样:我国现在对于电子印章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公司所提供的电子印章的标准和品质、性能尚存在差异。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电子印章应用模式,电子印章的应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法律效力、使用效率、印章管理等将得不到保障。如果这样,电子印章将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广泛的应用。 7.4电子印章管理中心的合法性 传统印章的申请刻章、领用等有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条例。根据电子印章的应用管理模式,电子印章管理平或电子印章中心必须由具备国家相关资质的单位来管理和进行,如同证书认证中心那样,必须申请相应的资质和领取营运许可证书方可进行实际营运,但目前尚未见到国家颁布相关的法律或管理办法。 7.5电子印章的打印问题 就电子印章的原始意义而言,给电子文书加盖电子印章只是为了以传统的公信表现形式使得电子签名可视化而已。目前所有的电子印章厂商还没有考虑这样的问题:将一份真实的、盖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通过打印机打印后,使其和真实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一定要打印,那么打印出来的纸质拷贝也只能如同传统纸质文书原件的复印件一样。 若要打印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并使其与盖有传统印章的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是目前电子印章技术推广使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同时,是否将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还是个未知数。 法院系统据说已经采用一种专用打印机,以解决外出不能随便携带公章而外出办理的业务中又必须使用公章的问题。原来的外出办公模式是:只能将纸质文书邮寄到远方的本部机关盖章再发回。但这种专用的印章打印机只是模拟传统印章的专用设备,这种专用打印机主要是解决传统印章需要远程使用而又不能携带印章远行引出的需求并不是基于电子签名技术的,但得到了公安部的认可。要使得基于电子签名技术的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后与原文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8、电子印章发展前景分析 倪光南院士说:“电子印章是中国的特殊需求”。从这点来看,电子印章在公信体系中不是必须的。如果是必须的,那就不是‘中国的特殊需求’,而应该是全球普遍的需求了。另外,陈拂晓先生说:“从实践中看,电子印章实现广泛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既然不是必须的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完成这一段未知的且‘很长的路’必然意味着需要历经辛苦和付出代价。付出这样的艰辛和代价是否必要,值得探讨。 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进行系统地分析,只能列出一些从不同角度思考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8.1有利因素 (1)电子印章克服了传统印章的许多缺陷,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障。 (2)电子印章符合传统习惯,在传统办公行文模式向信息化办公行文模式过渡阶段,使得电子签名可视化,对电子签名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促进作用。 (3)方便异地盖章,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8.2不利因素 (1)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之后,从理论上讲,为了保证电子文书的真实性,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已经很充分了。电子印章技术必须基于电子签名技术,电子印章所具备的优点除可视化这一点外,电子签名都已具有,且更简单。电子签名技术将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必将被人们广泛接受。当到了电子签名技术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并对之有了深刻认识的时候(这个时刻的到来不会太久),他们就会发现:电子印章其实是多余的。所以,电子印章的生命力是值得怀疑的。 (2)支持电子印章技术推广使用者的观点,综其陈述的理由,归纳起来其实只有一条:那就是解决了可视化问题。然而,电子印章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技术,而且牵涉到政策法规、标准化、其自身的安全和直接经济投入等许多问题。单就立法和标准化就是一个涉及面广、需要投入很多人力物力的问题。再加上实际使用时所需的直接经济投入,花费很大的代价只是为了满足一个视觉效果,必然会(也许是不太久的将来)受到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3)在所陈述的理由中没有见到对该项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必要性分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至少未见到论据充分的类似分析。那么,对于没有必要性及效益述分析(或未进行必要的分析)的产品其可行性值得商榷。 (4)使用电子印章技术后,反而使得电子文书真实性安全保障措施变得复杂化。显然,复杂的技术过程必然要面对更多的威胁风险,也就是意味着可能出现更多的弱点和漏洞点。为此还需要不断研究改进电子印章产品自身在使用管理上的安全性问题,对于这部分人力物力消耗的必要性值得研究。 (5)电子印章的使用必然会碰到以下问题,而电子签名却不会碰到或已经解决: 1)电子印章技术架构和应用模式标准化问题。如果推广电子印章产品,那么,不可能强行规定全国都使用同一家电子印章产品,因而必然会碰到相互承认、相互兼容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必然要碰到产品的技术和应用模式的标准化问题。 2)如何防止电子印章被非法复制利用的问题。即:采用的电子印章技术之后,不得不再去考虑电子印章本身的安全,以防止电子印章被非法盗用。如果没有有效的技术措施,电子印章的复制可是要比传统印章造假要容易得多如果不使用并非必要的电子印章技术,自然也就不会产生这些麻烦。 3)随着犯罪手段的变化,还需要不断研究改进电子印章的各项关键技术,以求对抗犯罪技术的提高。显而易见:电子印章不但带来了现实的、没有必要的一系列问题同时还成了一个多余的包袱。 (原文载于《计算机安全》2008年第4期,作者:宋建平、徐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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