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早出门,门把手上夹一纸。不敢再复印粘贴,费点功夫全文打印出来。
全文如下:
请于8月16日中午12点前交回居委会,谢谢!(贴上去的,原10日)
通知
尊敬的港湾路沿线各住户:
迎亚运整治工程是广州市重点工程之一,为了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综合提升小区物业品质,以较好的市容环境迎接广州亚运会的召开,将对港湾路沿线的楼房进行整修,整修内容包括:
1、楼房立面的整饰,楼面靠近路面三个面喷涂涂料统一色调(需要搭建棚架施工);赞同(),不赞同()
2、将外立面飘出的防盗网改装贴墙安装、违章飘棚拆除整洁立面(需要搭建棚架施工);赞同(),不赞同()
3、对空调机位子统一放置并安装空调百叶窗罩及排水管(需要搭建棚架施工,空调机保用三个月);赞同(),不赞同()
因部分小区住户对上述整治内容有异议,现征求各住户意见,请各户业主对上述整治项目加具意见在()中打钩,统一汇总后报上级部门研究是否对小区整治项目进行调整。
住户其他意见:
住户房号:港湾路
栋
房。
业主签名:
。
备注:请各住户加具意见后交居委会集中汇总。
黄埔区迎亚运市容环境整治专责办公室(代章)
二0一0年八月九日
[公章: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一、这是“通知”吗?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用通知。其实是“通告”附带“征求意见”,高家庄,四不像。
二、港湾路“迎亚运”整治工程早在一月前已开工,路面几经开挖(也可能不属整治工程),这时才征求居民意见,“马后炮”。而且“整治工程”不容更改,只是“统一汇总后报上级部门研究是否对小区整治项目进行调整”,上级部门研究出调整结果,恐已竣工。
三、“代章”和实际盖章不符,想必“办公室”是个临时机构,“城管科”才是主角。“办公室”也不用刻章,想必是本着节俭原则,精简机构就是行使公权不用公章。
四、这种事情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值得政府思考,政府管理的密度如果没有覆盖街道一级,麻烦怕是比这通知本身还要大些。
五、以后这种狗屁不通的东西少点,民之幸事。
六、遇到“国”字赛事,竞相涂脂抹粉,已成特色“惯例”,不花自己的钱,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