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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刻制和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2-10 16:43:20 点击数:222739
关于刻制和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款发票专用章样章


国家2月1日出台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规定》,其中规定2月底前企业要将发票上使用的财务印章和旧的发票用章统一换为新式发票专用章。
新式发票专用章规格统一,其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使用的是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按规定,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使用新式发票专用章。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含行业发票,如《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套印新式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文件链接网址:http://www.gzmark.com/shownews.asp?id=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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